黃南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
〔2022〕第4號
近期,國內疫情多點散發(fā)、局部暴發(fā),我省西寧、海東已發(fā)生疫情高發(fā)地區(qū)來青返青人員引發(fā)的關聯(lián)疫情,防控形勢異常嚴峻復雜。為全面做好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工作,現(xiàn)就來州返州人員管理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對從上海或途經上海等中高風險地區(qū)來州返州人員的要求:
1.在省際交通卡點、隘口掃描“通信行程碼”和“青海省信康碼”、測量體溫、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落實24小時“落地檢”措施;立即主動向社區(qū)和單位等報備,接受社區(qū)健康管理;
2.各縣(市)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專班閉環(huán)轉運,嚴格落實“7天集中隔離+7天嚴格居家隔離”管控措施和“雙采雙檢”核酸檢測要求,居家隔離人員堅決做到足不出戶、單人單間。7天居家隔離結束后要再次進行核酸檢測,檢測結果未反饋前不許外出,繼續(xù)實施居家隔離;
3.當前在中高風險地區(qū)人員特別是疫情嚴重地區(qū)人員,各縣(市)、各部門要積極勸阻非必要不來州返州,就地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監(jiān)測。確有特殊原因來州返州的,須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區(qū)和單位等報備,準確告知行程軌跡、抵州時間、所乘交通工具、停留時間等詳細信息。
二、對行程碼中帶*號來州返州人員的要求:
1.在省際交通卡點、隘口掃描“通信行程碼”和“青海省信康碼”、測量體溫、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落實24小時“落地檢”措施;
2.采取自愿集中或3天居家隔離措施,隔離結束核酸檢測陰性后,至少實行一周的自我健康監(jiān)測;
3.不能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不愿集中隔離的應立即勸返。
三、對從省外低風險地區(qū)來州返州人員的要求:
在省際交通卡點、隘口掃描“通信行程碼”和“青海省信康碼”、測量體溫、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落實24小時“落地檢”措施,檢測結果陰性后才能返崗上班或正常社會活動。
四、對從省內來州返州人員及州域內正常流動人員的要求:
1.在各縣(市)交通入口,掃描“通信行程碼”和“青海省信康碼”,暫不需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;
2.信康碼、行程碼無異常人員返州后,在第一時間主動進行一次核酸檢測,檢測結果陰性后才能返崗上班或正常社會活動。對不嚴格落實排查管控措施,引發(fā)疫情發(fā)生和擴散的,要依法嚴肅追究地區(qū)、部門、單位和個人責任。
黃南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
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
2022年4月5日